
近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重要风险警示:警惕"稳定币""交易所上市"等名义的非法集资陷阱。小珠为您划重点:
临近香港特区政府《稳定币条例》8月1日生效日,“稳定币”概念再次引发境内外各界的热议。监测发现,部分不法分子以科技创新、政策突破为噱头,通过“境外交易所上市”“投资稳定币”“发行代币”等方式吸收资金,并以炒作、夸大收益等手段吸引公众参与,其行为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今年1月,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及广东证监局发布《关于警惕以境内企业赴香港“上市”发行知识产权份额名义实施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提示》,警示广大投资者当心类似行为。
在此,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提醒您:
一是稳定币是一种通过锚定资产(如美元、港币等)或算法调控使得价格稳定的加密货币,主要作为支付工具发挥作用,不具备投资升值属性。
二是根据《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第一条第三款:“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三是目前境内无任何获批准的从事虚拟货币相关的交易所,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若发现以“稳定币”“交易所上市”名义从事非法集资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0756-8937280。如涉及诈骗、资金受损,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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